如果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应当少分;
《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方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转移共同财产时,可以先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收集起来,然后通过法律途径去追讨对方这种违法的行为。夫面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该怎么做,可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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