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员工用工责任:碰碎一块砖雕,最高赔50万还蹲局子

这两年共享用工火,不少单位都在搞,连文保单位也跟着凑热闹,可我见过太多人,压根没搞清楚共享员工用工责任,稀里糊涂就踩了坑。

老门东那茬事,真不是我夸张

去年11月南京老门东飘着糖炒栗子香的时候,管着边上那处清代当铺文保点的张姐,为了省两千多的临时保洁费,把自己开奶茶店的远房侄子当共享员工调过来帮忙擦展柜,连个岗前培训都没给做。

那侄子刚从奶茶店过来,手上还沾着珍珠奶茶的糖渍,擦展柜的时候没站稳,胳膊一拐,直接把展柜里那块清代的砖雕碰掉下来,磕在水泥地上,碎成了三瓣。

南京老门东清代当铺文保点砖雕展陈
南京老门东清代当铺文保点砖雕展陈

张姐当时还觉得自己聪明,找了熟人干活,手脚麻利还不会偷东西,哪知道闯了这么大的祸。

不少人看完这事第一反应是,不就是个临时工闯祸吗?跟共享员工用工责任有啥关系?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法律条文我给你掰碎了说

我在文保一线摸爬滚打了十年,后来转做普法,见过的坑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先给你甩个最核心的法条,别嫌枯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啥意思?就是不管你派来的人是正式工、临时工、还是临时借来的共享员工,只要是你单位对接的用工,弄坏了文物,第一责任人就是你单位,别想着甩锅给员工个人,门都没有。

当时张姐本来想私了,说给侄子两千块钱,让他认下这事,结果文保所的人过来定损,那块砖雕是三级文物,修复加损耗总共要12万,而且他们文保点因为违规用工,没给共享员工做任何文保培训,直接被处了8万的罚款。

南京文保所岗前培训现场实拍
南京文保所岗前培训现场实拍

要是造成的后果更严重,比如碰碎的是一级、二级珍贵文物,那罚款能到5万以上50万以下,要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的,直接按《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走,最高能蹲三年。

为啥这点事要揪着不放?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人觉得,不就是个老砖、旧石头吗?至于这么较真?

我给你打个比方,你爷爷传下来的那只老瓷碗,哪怕只是掉了个口,你找多少大师修,都回不到原来的样子,对吧?文物也是这个理,那块砖雕是清代的工匠一刀一刀刻出来的,碎成三瓣,就算用最好的胶粘回去,那裂缝也永远在,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东西了。

前两年还有个事,南京某企业把自己的快递小哥共享到明孝陵当临时保安,那小哥闲的没事,伸手摸了一下石象的脚,被游客拍下来发了网上,那个企业直接被通报批评,还罚了3万。

别觉得这是小题大做,明孝陵的石象是六百年前的老物件,每一道刻痕都是历史,真要是被磕坏了,你就是拿几个亿,也买不回那个六百年前的印子。

给所有搞共享用工的人提三个醒

我知道不少单位现在都在搞共享用工,尤其是文保相关的单位,淡季把讲解员、保安共享出去,旺季再接收别的单位的人过来帮忙,这本身是好事,能省不少成本,但责任得先拎清楚,我给你提三个实打实的醒:

第一,先做什么?要是你单位要搞共享用工,不管是把自己的人派出去,还是接收别的单位的共享员工,只要涉及到文保场所、或者有文物展陈的地方,先花15分钟找当地文保所的人做个岗前培训,现在南京各个区的文保所都有免费的宣讲队,打个电话就能来,不花钱,就讲三句话:啥东西不能碰,碰坏了要赔,出了事找谁。

第二,不做什么?绝对不要让没有经过文保培训的共享员工,碰任何标注了”文物”标识的东西,哪怕是展柜外面的护栏,都别让他们随便挪,真要搬东西、搞卫生,找有资质的文保保洁队来,别图省事。

第三,要是你发现有单位随便让没培训的共享员工进文保核心区干活,甚至让他们碰文物,直接打12345找文旅局的文物执法大队举报,说清楚地址和具体情况,执法人员当天就会上门。

对了,还有个事得说清楚,要是你是共享员工,第一天来不知道那是文物,不小心碰了,只要主动上报、配合赔偿,最多就是按价赔点钱,不会罚你个人;但要是你明知道那是文物,还故意去刻字、碰坏了还跑,那直接按治安管理处罚,拘留5到10天,罚500块,要是碰的是珍贵文物,直接蹲局子。

最后多嘴一句:共享用工是好事,别拿文物当儿戏,出了事谁都兜不住。

免责声明:市场有风险,选择需谨慎!此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文章名称:共享员工用工责任:碰碎一块砖雕,最高赔50万还蹲局子
文章链接:https://guangzhoulihunlvshi.net/list_5/9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