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员工保密协议范围只管核心文物?法律认定连值班日志都算

上周三,市博物馆刚入职半年的展陈部小周,下班前把自己整理的未公开新展文物清单,拍给了做自媒体的女朋友,想讨个夸奖。转头就被人事约谈,说他超出了员工保密协议范围,涉嫌违规。他还懵呢:我又没卖文物,拍个清单怎么了?

博物馆展陈部工作人员整理未公开新展文物清单
博物馆展陈部工作人员整理未公开新展文物清单

小周当时脸都白了,说他之前一直以为员工保密协议范围就是管那些锁在保险柜里的一级文物,他拍的这个只是还没排展期的普通展品清单,怎么就违规了?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法律说的保密范围,真不是单位故意抠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文物收藏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社会披露尚未公开的文物信息、考古发掘资料、文物修复技术细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文物安全的内部信息。

翻译成人话就是:你在文博单位上班,不管是正式工、实习生还是外包的保洁,只要是单位没对外公开说过的事儿,全算保密范围。

别觉得这话写得虚。啥叫“尚未公开的信息”?就是没在官微、官网、发布会、公开展览上露过脸的所有东西。哪怕是你整理的新展的展品数量、展出时间、甚至是你值班的时候记的“今天西展厅的红外探头有点故障”,都算。

罚则更实在:要是擅自披露,轻则按你签的保密协议赔违约金,单位直接开人;要是泄露的信息被人用来盗掘文物、或者造成文物损毁的,按刑法相关规定,最高可处7年有期徒刑。

说实话,我刚在文保一线上班那会,也觉得这保密协议管得太宽,连我下班带个修复用的棉手套都要登记?不过话说回来,当年有个同事把未公开的考古遗址位置发朋友圈,结果半个月后就有盗墓的摸到那去了,要不是巡逻的民警来得及时,那片汉代墓群就被挖空了。

为啥管得这么宽?这东西碎了就拼不回去

很多人觉得不就是个清单吗,发出去能有啥影响?

举个最通俗的例子。你刚花大价钱买了个限量款手办,还没拆封,你就把快递单号、家里门牌号、你每天几点上班不在家全发网上,你猜会不会有人上门偷?

文物比你那手办金贵一万倍。你那手办碎了还能再买个同款,刚挖出来的战国竹简,你要是把存放的位置、安保巡逻的时间发出去,被人偷了、甚至被人不小心用打火机烧了,那就是永远的损失,再也补不回来。

文物修复室工作人员整理刚出土的汉代竹简
文物修复室工作人员整理刚出土的汉代竹简

别不信。我之前见过一块刚出土的唐代丝绸,就因为有人提前在朋友圈发了库房的位置,被三个小偷半夜翻进去偷,结果慌乱中碰倒了旁边的酒精灯,烧了小半块。那可是一千多年的丝织品,剩下的残片现在还锁在恒温恒湿的柜子里,再也展不出来了。

真踩了坑怎么办?三条实招别乱试

我接触过太多踩坑的年轻人,要么硬扛着不认错,要么瞎删了就当没发生,结果越搞越糟。给你三条实打实的建议,照着做就行。

第一,真不小心发了东西,别装没看见。第一时间删干净,哪怕是发在只有三个人的小群里,也赶紧撤回,然后主动找单位的保密岗或者人事报备,把你发的内容、发给谁了全说清楚,别藏着。藏到被人举报出来,性质就变了。

第二,别把你在单位记的笔记、拍的工作照往外带。不管是你离职要走,还是只是想发个朋友圈吐槽工作,只要内容沾了文物的边,就别往外发。哪怕是你觉得“这东西网上早就有了”,只要单位没公开,就轮不到你说。对吧?

第三,要是你发现有人乱发内部文物信息,别跟着瞎传,直接打当地文物局的执法举报电话就行,人家会按规定查,你不用担责任。

对了,无意碰触和明知故犯的处理,差得远了。

你要是手滑拍了个展柜的照片,发朋友圈两秒就删了,也没造成任何后果,单位顶多给你个口头警告,扣个全勤奖。要是你明知道这个信息是保密的,还故意卖给自媒体换钱,甚至和外面的盗墓团伙勾着,那不是开除的事儿了,是要坐牢的。

手里沾着文博饭碗的,多留个心眼,嘴严点,比啥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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