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判15年!传销组织识别与法律责任没人跟你说透

上周六在小区凉亭,开网约车的张哥攥着手机跟我唠,说远房表弟拉他去邻市“考察新能源项目”,包吃包住还送伴手礼,他已经转了39800的“入门费”,正琢磨着拉同小区的老哥们一起赚钱。

我当时听完后背都凉了。这哪是什么新能源项目,这就是换了皮的传销啊。

先给你说最硬的法条,别等踩进去了才哭

好多人总觉得传销离自己远,那是你没见过现在的新套路。我直接把最核心的法条甩你脸上,省得你被人忽悠了还帮人数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啥意思?翻译成人话就是:只要你是搭台子的、靠拉人头算钱的、层级在3级以上、发展人数超30个的头头,最低要蹲大牢加罚款。要是你发展的人超120个,或者骗的钱超250万,那就是情节严重,直接判五年以上,最高15年。

有人肯定要杠:“我就是拉了两个亲戚,又没骗钱,凭啥抓我?”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你以为你拉的是亲戚?其实你拉的是你自己的人情债。只要符合刚才说的层级和人数要求,不管你有没有直接拿到钱,都得按这条法判。当然了,要是你只是被忽悠进去的普通参会者,没发展过下线,那一般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但你交的那几万入门费,基本是要不回来的,早就被上面的头头挥霍了。

为啥抓这么严?我干了十年文保,太懂“碎了拼不回去”的道理了

我之前在陕南的唐代窑址蹲了三年,见过一个老乡偷偷挖了个半残的青釉碗,他觉得碎了个口没关系,拿到镇上的废品站卖了50块钱,换了两斤白酒。等我们考古队找到那个废品站的时候,那碗已经被砸成了八瓣,连碗底的款都磨没了。

那是我们找了好几年的、唯一带“元和三年”款的民用瓷啊,就这么没了。可惜。哪怕后来用最好的粘合剂粘回去,也再也不是原来的那个东西了,历史价值全没了。

唐代青釉瓷碗残件拼接修复对比图
唐代青釉瓷碗残件拼接修复对比图

传销也是这个道理。你以为你只是投了几万块,大不了赔了就当买个教训?错了。你拉进去的亲戚、朋友、同事,都是你这辈子要打交道的人。你把他们给孩子攒的学费、给老人留的救命钱霍霍光了,你们之间的关系就像那碎了的瓷碗,拼不回去了。

去年我见过一个大姐,被传销坑了80万,那是她儿子结婚的买房钱,她拉了自己的亲妹妹进去,妹妹也投了20万,现在姐妹俩见面就骂,连老娘的葬礼都没一起去。还有的小伙子被洗脑后,把自己的房子抵押了去交入门费,最后流落街头,连家都回不去。

真的,我最烦那些给传销洗地的人,说什么“自己不努力怪别人”。你见过哪个正经项目要你藏着掖着,要你去外地考察,要你拉人头才能赚钱的?

给你三条实打实的招,别等栽了才想起看

我干了这么久普法,总结出来的招,全是能直接用的,没有半句空话。

第一条,先做什么?只要有人拉你去“包吃包住考察项目”,尤其是要去外地的,别管对方是你啥亲戚,第一时间把他说的“入门费、拉人头返利、层级越高赚越多”这些话录下来,别不好意思。要是对方说“你来了就知道,都是自己人,别瞎录”,直接拉黑,别给面子。真的。好项目巴不得给你看营业执照、看流水,不会藏着掖着,对吧?

第二条,不做什么?绝对不要碰“拉人头就能赚钱”的任何项目,哪怕对方是你亲哥,哪怕他给你看他银行卡到账的几十万截图。你要记住,真能赚快钱的路子,没人会想着拉你,人家自己闷声发大财不好吗?还有,绝对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借给所谓的“项目领导”用。我见过好多小伙子,把自己的银行卡借出去给传销头头转钱,最后被认定为共犯,蹲了大半年才出来,哭都来不及。

第三条,向哪个部门举报?要是你发现身边有这种传销窝点,直接打110,或者打12315,也可以在国家市监总局的官网举报。别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今天放过去的一个窝点,明天可能就把你家刚毕业的孩子骗进去了。

对了,还要给你说清楚无意碰触和明知故犯的区别:要是你只是不小心听了一次传销的宣讲会,没交钱,也没拉人,出来之后直接走,啥事儿没有,甚至还能给我们当线人举报线索;要是你明知是传销,还主动拉人赚提成,那不管你赚了多少钱,哪怕只赚了几百块,只要符合刚才说的层级和人数要求,直接按刑法那条判,别想着“我只是个小喽啰”,没用的。

12315平台传销举报入口操作截图
12315平台传销举报入口操作截图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的都是砸人的坑,守好钱袋子,别给别人当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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