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23 22:22:52 分类:未分类
上周刚从法院出来,手里这起网络名誉权侵犯的案子,当事人是个开社区烘焙店的小姑娘,因为在业主群说了句”某供应商的原料临期还不降价”,被对方拉了三个五百人群骂了俩礼拜,连她小学女儿的班级群都有人转她的”黑料”。算下来这是我办的第13起同类案子,说句实在话,大部分人对这类纠纷的认知,要么太轻,要么太重。
那些踩了才知道疼的认知误区
好多人觉得,我在私人朋友圈、仅好友可见的小群里骂人,不算侵权。
真的。
之前有个当事人在300人的同事群里,骂对接的乙方”拿回扣坑项目”,本来觉得都是相熟的同事,吐槽两句没什么,结果乙方把聊天记录截出来发了自己的朋友圈,转了快两千次。最后法院判发布者赔了八千块,还得在同个群里发公开道歉声明。说白了,只要你发的内容被传播到不特定多数人能看到的范围,哪怕最初是在所谓的私域发的,你作为最初发布者,一样要担责。只要你说的话涉及对他人品德、资质、履约能力的负面评价,哪怕是在只有几个熟人的小群,也别张嘴就来。你觉得是私域吐槽,架不住有人愿意当传声筒。
还有个常见误区:我转别人的内容,没加自己的评论,就不算侵权。
之前有个业主看到有人发帖子说小区物业经理”挪用业主公共收益”,他觉得说得解气,直接转到了自己两千多粉丝的业主交流群。最后物业经理起诉的时候,把原帖作者、几个转发量高的用户一起告了,他因为账号粉丝多,被判的赔偿比原作者还多两千。转发行为本身就是传播,如果你转的内容是明显侮辱诽谤的,哪怕你一个字没加,只要你转的渠道有一定传播量,比如你的账号有几千粉丝,或者转的群人数超过50,一样要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转任何涉及他人负面评价的内容之前,先停三秒。没有实锤的,哪怕说得再义愤填膺,也别伸手转。
还有人觉得,对方先骂我,我骂回去,双方扯平。
这完全是想当然。网络名誉权是看各自的行为过错的,不是谁先挑事谁就全错。之前有两个同行吵架,A先在行业群里说B”接了案子不认真办”,B直接把A的私人手机号、家庭住址贴到了五百人的行业大群里,最后B因为泄露隐私加侮辱,赔的钱比A多三倍。你反击的内容如果超出了合理的抗辩范围,比如对方说你”做事不靠谱”,你转头说对方”私生活混乱、靠关系上位”,那你这部分的内容就算侵权,哪怕对方先挑的事,你也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被骂了别上头,别顺着对方的逻辑往更隐私、更侮辱的方向扯,所有回应都要紧扣事实本身,别搞人身攻击。
手机社交平台转发侵权内容界面截图
真踩坑了,第一时间该做什么
好多人被骂了第一反应是找对方对骂,或者找平台客服删帖子就完事。
不对。
所有证据要第一时间做固定——别只截个图就完事,截图要把发布者的账号ID、发布时间、内容全文、当时的点赞评论转发量都截全,最好是用可信时间戳存证,或者找公证处做个网页公证,别等对方把帖子删了,你拿不出证据证明他说过什么。
别上来就骂回去,先把所有涉及你名誉的内容做个分类:哪些是没有事实依据的诽谤,哪些是带有人身侮辱的脏话,哪些是泄露你个人隐私的内容。找平台提交投诉的时候,要明确说清楚你的诉求:要么删帖,要么对发布者的账号做限制,别只说”他骂我了”,要把对应的身份材料、权利主张附上去,不然平台大概率会以”属于用户言论自由”为由驳回你的投诉。
法院电子存证平台操作界面实拍图
只要传播量超过5000次阅读,或者被转发超过500次,你就要警惕了。这可能已经超出普通民事纠纷的范畴,要考虑是不是要走刑事自诉的路径,具体的定性建议咨询当地执业律师,别自己瞎判断。
几个容易被忽略的责任边界
几个容易被忽略的责任边界
不是所有说你不好的内容都算侵犯名誉权。比如消费者在评价里说你家的菜咸了、服务慢了,哪怕话说得不好听,只要没有捏造事实,就不算侵权。好多当事人一上来就说”有人在大众点评给我差评,我要告他”,真的没必要,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诉求的。
如果你自己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主体,比如有几万粉丝的博主、开实体店有固定客群的老板,你对公众评价的容忍度要比普通人高,只要对方不是故意捏造事实骂你,哪怕话说得尖锐一点,也很难认定为侵权。
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这个侵权内容发布的那天开始算,别等过了好几年才想起来要维权,到时候对方提时效抗辩,你就算有证据也很难赢。你可以选择在你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不用跑到对方的户籍地去告,这个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省了很多来回跑的麻烦。
其实办了这么多案子,最大的感受是,网络空间的规则和现实里没差多少。你在屏幕后面敲的每一个字,说的每一句吐槽,最后都是要为自己负责的。别觉得隔着网线没人找得到你,也别觉得只是说句气话而已。真等对方拿着证据站在法院门口找你的时候,再后悔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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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办过13起民事侵权案后,聊聊网络名誉权侵犯的真实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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