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透业主大会决议效力:那些你踩过和没踩过的坑

你大概率遇到过小区业主大会投票,要么是选业委会,要么是换物业、涨物业费,投完票没几天,就有人吵着说决议不作数,闹到法院的也不在少数。说实话,我干了十年基层法务,见过太多好好一件事,就因为程序错了一步,最后全打水漂。

人数凑不齐,硬凑的决议全作废

有个真实案子,去年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个老小区要涨五分钱的物业费,业委会算来算去,同意票就差了不到十个百分点,脑子一热,定了个“不反对就是同意”的规矩,把所有没投票的业主全算成了同意,最后刚好够数,就宣布决议过了。结果被一个没收到通知的大爷告了。 你猜怎么着?参与人数都不够的决议,从根上就是无效的。法院直接判废了,业委会忙活大半年,全白干,还掏了诉讼费。 说人话就是,小区开业主大会,不管干啥,先得够参与人数门槛。一般的事,得总面积过半、业主人数也过半的人来参与,要是涉及改小区规划、卖公共面积这种大事,得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才行。别跟我扯什么“大家都忙没空投”,没空投就是没参与,凑不够数就是不能走下一步。
小区单元楼门口业主大会投票通知实拍
小区单元楼门口业主大会投票通知实拍
给你说个可落地的建议,要是你是业委会的,提前15天发通知,别偷懒只发业主群,一定要每家每户贴纸质通知,楼梯口、大门、每单元楼下都贴,贴完拍照片存好,微信发完通知也要截图存好,甚至可以给不怎么看群的业主打个电话,留个通话记录。 别嫌麻烦。真到打官司的时候,这些就是你保命的证据。 别抱侥幸。我见过太多业委会嫌麻烦,最后翻船的。

程序耍花招,再合规的结果也没用

人数够了就一定有效?才不是。 有个小区换物业,投票人数够,票数也够,最后还是被法院撤了,为啥?因为计票的时候,业委会关起门来自己算,不让普通业主进去看,还有两个业主明明投的反对,结果被算成了同意。别笑,真有人这么干过。 还有更离谱的,开发商还占着小区一半多房子的时候,业委会偷偷改规则,把原来的一户一票改成按房屋面积算票,等于开发商一个人就能顶几百户业主,最后选出来的物业还是开发商自己的,这不就是明着抢吗?告到法院,当然无效。只要程序不公,结果再对你有利,也能被推翻。
小区业主大会现场公开计票监票场景
小区业主大会现场公开计票监票场景
给你说,不管你是业主还是业委会,记住一点:所有规则,所有流程,都必须提前公示给所有人,不能私下改。 要是你是业委会,计票的时候,一定要找至少三个不沾亲带故的普通业主当监票人,全程开着录像,所有票根都封起来存至少一年,有人要查票,不能不给人看,你藏着掖着,人家告你,法院肯定往有利于业主那边判。 要是你是普通业主,觉得决议不对,先去查这两点:一有没有提前公示规则,二计票过程是不是公开,只要有一样不对,你告赢的概率超过八成。

决议越了界,全票通过也白搭

决议越了界,全票通过也白搭
决议越了界,全票通过也白搭
哪怕你程序全对,人数也够,只要决议内容越界了,照样无效。 我见过最扯的一个案子,小区业主大会投票通过,要把小区西北角的公共绿地改成停车场,还卖停车位使用权,钱归业委会发补贴,结果一楼那几户业主不干了,告到法院。为啥无效?公共绿地是全体业主共有,你改成停车场,属于改变公共区域用途,不仅得更高比例的业主同意,还得报规划部门审批,你自己私下说改就改,当然不作数。 还有的小区,业主大会决议停掉所有不交物业费业主的门禁,说倒逼人家交钱,这也越界。收物业费是物业的权利,你业委会凭啥停人家业主回家的门?侵犯了人家的基本权利,决议当然撤了。 说实话,我见过不少业委会被一群情绪激动的业主裹挟,瞎通过决议,最后全被推翻,还落得一身骂名,图啥呢?对吧? 其实很多业主有个误区,觉得只要我不同意这个决议,我就能去告。真不是。只要人家程序对,内容不违法,票数够,哪怕你是唯一一个反对的,告到法院也没用。法院不会因为你一个人不同意就推翻全体业主的决定。只有三种情况能告:要么程序不对人数不够,要么规则偷偷改了不公开,要么内容越界违法侵犯你的权利。 给你说个最实用的提醒:普通业主要告,一定要在你知道决议出来之后60天内去起诉,超过这个时间,法院直接不受理,你再有理也没用。别拖着,觉得大家都不告我也不急,等过了期限,哭都没用。 业委会那边,记住三句话就够:通知留痕,人数够了再开票,内容别碰红线。做到这三点,你的决议基本稳了,没人能轻易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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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聊透业主大会决议效力:那些你踩过和没踩过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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