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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十八岁离婚时是否要抚养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29 10:58:05

离婚时孩子已经18岁了就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就算孩子当时正在上大学,但是在法律上,父母已经没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了。不被18岁的孩子上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以及孩子自己是精神病人,没有独立生活的这种能力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一、孩子十八岁离婚时是否要抚养费?

不需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一),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

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1)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2)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二、父母离婚,小孩成年了可以分得离婚财产吗?

不可以。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

第十七条第二款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法律规定的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和一方财产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

《婚姻法》对于共有财产和各自财产的定义划分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在上大学的孩子父亲或者母亲就毅然决然的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做法,很多人可能从感情上接受不了,但是在法律上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就是截止到孩子18周岁以后。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些感情上接受不了的事情不代表这就可以混同我国的法律概念了。但是,身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亲却拒绝却拒绝支付孩子在大学期间的费用,这是以后自己没办法再弥补的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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