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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缔结婚姻的时候,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给付彩礼是非常常见的一种习俗,结婚彩礼的给付是以男女双方结婚为基础的,而给付的彩礼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退还的,那么结婚彩礼新的规定?下面由楚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结婚彩礼有哪些新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彩礼的退还作出了规定,男方给付彩礼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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