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离婚答辩状只掰扯财产?碰了这些文物要蹲三年

上周三下午,小区张姐攥着半张皱巴巴的A4纸找我,脸肿得像发面馒头。

她上个月被老公起诉离婚,怕分财产吃亏,自己在答辩状里写了”家里那对清代瓷瓶我早就砸了,你爱咋咋地”。

没想到法院转头就把材料递去了文物局。

张姐傻了。

别拿离婚答辩状当撒气的草稿纸

很多人觉得写答辩状就是把自己的委屈倒出来,怎么解气怎么写。

张姐就是这么想的。

她老公起诉离婚要分那对瓷瓶,她气头上就写了砸了,本来是想让对方拿不到半毛钱。

哪知道那对瓷瓶是她公公当年传下来的,前两年文物局上门普查的时候,已经定成了三级文物。

离婚答辩状手写错误示范样本
离婚答辩状手写错误示范样本

说实话,我在文保一线干了十年,见过太多人把家里老物件当普通家当砸的、卖的。之前还都是自己偷偷干,现在倒好,直接把罪状写在法律文书里递到法院,这不是主动送人头吗!

后来张姐找我,说那对瓷瓶她根本没砸,就是气头上顺手写的。我让她赶紧找律师补了一份情况说明,说自己是情绪激动说的气话,东西好好锁在娘家柜子里,又主动跟着文物局的人回去做了现场核验,最后才没被追责。

你说她这一顿折腾图啥?本来好好的离婚官司,顶多扯扯财产怎么分,差点把自己搭进去。

你自己家的文物,真不是想砸就能砸

肯定有人要跳出来说,我自己花钱买的、家里传的,我想怎么处理怎么处理,关法律什么事?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翻译成人话就一句:只要是被文物部门定了级的文物,不管是你家传的还是你自己掏腰包买的,只要你故意砸了、烧了、砸碎了改造成别的东西,都算违法。轻则蹲拘役罚钱,重则判三到十年。

为啥管这么宽?

你想啊,清代的瓷瓶烧造的时候用的是当时的进口釉料,拉坯的是当时的老工匠,过了那个年代,再也烧不出一模一样的东西了。你砸了就碎成渣,拼都拼不回去。

就像你把你太奶奶唯一的一张三寸黑白照片烧了,你能从旧相册里再掏出一张一模一样的吗?

不能。对吧?

这就是文物的不可逆性,砸了就没了,所以法律才下这么狠的手。

清代民用青花瓷瓶文物定级参考图
清代民用青花瓷瓶文物定级参考图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所有老东西都算珍贵文物。

比如你家那对民国时期的普通粗瓷碗,没经过文物部门定级的,你砸了也就砸了,顶多算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不会触发刑法。

但要是已经定了级的,你哪怕是在答辩状里随口写一句”我摔了”,都可能被认定为你有故意损毁的主观故意。

很多人觉得文物都是博物馆玻璃柜里的瓶瓶罐罐,离自己的生活远得很。其实根本不是。很多普通人家传下来的老物件,只要有明确的年代、符合定级标准,就算是受法律保护的珍贵文物。你自己不当回事,法律当回事。

踩了坑怎么补?这三条记死了

第一条,先做什么?

但凡你家有老物件,不管是瓷的、玉的、还是皱巴巴的旧字画,写离婚答辩状之前,先找当地文物部门做个初步定级。别自己瞎猜是不是文物,也别听对方瞎忽悠说这是破玩意不值钱。要是真有定级的,先把东西交给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保管,别自己攥着,更别随便在文书里写任何处置的话。

第二条,不做什么?

绝对不要在答辩状里随便写”砸了””卖了””扔了”这类狠话,哪怕是气到浑身发抖也不行。你以为是撒气,在法官和文物部门眼里就是你主动承认有损毁行为。哪怕你真的不小心碰坏了个小口子,也别瞎写,先找律师问清楚怎么表述,别自己乱开口。

第三条,要是发现对方故意砸文物怎么办?

直接找当地文物局的执法大队举报,或者打110报警。对了,还要分清楚无意和故意的区别:要是你整理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把瓷瓶碰掉摔了个碴,那叫过失,只要没造成不可逆的损毁,最多就是民事赔偿的事;要是明知道是珍贵文物,还故意砸烂、砸碎,那就是刑事犯罪,跑不掉的。

别觉得我危言耸听,去年我就遇到过一个小伙子,离婚的时候气不过,把家里传的定窑瓷碗砸了,最后赔了二十万不说,还蹲了三个月拘役,你说值吗?

离婚答辩状落笔前先停三秒,涉及老物件先问专业人,别拿自由换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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