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8 22:57:56 分类:未分类
开篇
上个月刚结了一个二手房买卖的案子。买家付了九成房款,过完户收房,突然冒出来一个老太太,拿着居住权登记本说她要住到死。买家当场崩了。
这种案子,我一年至少接五个。全是买房的时候没查居住权登记踩的坑。说来说去,都是大家对这个新出的物权不熟悉,觉得跟自己没关系,转头就踩进坑里。
不动产登记中心居住权查询页面
核心避坑清单
核心避坑清单
买二手房,只查抵押查封不查居住权,这是最高发的坑。别听中介说”现在没人办居住权”,也别信业主拍胸脯说”这房子没人占着”。登记过的居住权是物权,优先于房屋所有权,你买了房,也照样赶不走已经登记的居住权人。我上个月那个案子,买家最后熬了半年,只能折价七十多万把房卖掉,亏掉了首付的大半。
签了居住权协议,没办登记,等于白签。太多人踩这个坑。子女给老人买房,写自己名,怕以后自己欠债被执行,或者房子被子女后辈卖了,就私下签个协议说老人可以住到百年,完事了。不对。民法典明确写了,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没有登记,就没有居住权。房子真被卖了,被执行了,老人只能卷铺盖走,拿协议哭都没用。
还有离婚约定居住权的。房子归一方,协议写另一方可以住到再婚或者买房,很多人就完了,不去办登记。等归房子那一方把房卖了,新业主拿了房产证过来赶人,你拿离婚协议拦不住,因为你的居住权根本没设立。
还有用居住权抵债务的。欠钱还不上,说我给你在我房子上设个居住权,你住一辈子抵十万块债,借条上写得清清楚楚,就是不去办登记。等业主转头把房子卖了,你什么都拿不到,拿着借条打官司也赢不了物权。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
已经踩了坑,别慌,也别耗,按情况来处理。
如果你是买房的新业主,过完户才发现房子已经有登记的居住权,业主之前根本没提过。第一时间拿买卖合同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全款、赔违约金,这个官司赢的概率超过九成,因为业主隐瞒了影响交易的重大事项,你合同目的根本实现不了。起诉的时候一定要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业主的售房款,别等你赢了官司,业主已经把钱霍霍完了,最后赢了判决拿不到钱。别想着跟居住权人协商,人家是合法登记的,你动不了。
如果你是居住权人,签了协议但没办登记。第一时间找对方补登记,能协商成最快。对方不同意的,马上拿协议去起诉,要求法院确认你的居住权,强制办理登记。尤其是那种你出了钱买房,约定给你留居住权的,很多法院都会支持,别拖,拖到房子卖给第三人,再办就难了。
如果房子已经转卖,你没登记的居住权,别死磕新业主,赶紧找原权利人要赔偿,及时止损。
居住权纠纷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示例
结尾
结尾
说实话,居住权入典没几年,很多中介自己都搞不清楚,也懒得帮你查。很多人买二手房,查了抵押查了查封,就觉得万事大吉,偏偏漏了居住权这一项。
所有坑绕来绕去,核心就是一句话:居住权登记才生效,不登记,说破天也不算。不管你是买二手房,还是要给自己留个居住保障,过户办手续之前,先跑一趟不动产登记中心,花十分钟拉个全套产调,什么都清楚了。
这点功夫,真能省掉几十万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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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过户前必须查清的居住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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