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养父母子女关系只是私人家务 法律认定另有标准

去年夏天,我在社区普法摆摊,楼下开水果店的张哥溜过来蹲我旁边。三十出头的汉子,皱着眉头抽了三根烟才开口,当年抱养给大伯没办手续,现在大伯大伯母瘫了,拆迁分两套房,堂哥堂姐跳出来说他不算子女,一分都不给。他就认准了进了门就是一家人,哪想到还有这么个坑。

法律到底怎么说养父母子女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翻译成人话就是:不管你养了十年二十年,摆了几十桌酒请了全村人作证,没在民政局登过记的,法律就不认你是合法有效的养父母子女关系。该你享有的继承权、被抚养权,统统都没有保障。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事窗口现场照
民政局收养登记办事窗口现场照

为啥法律非要卡这么一道程序

为啥法律非要卡这么一道程序
为啥法律非要卡这么一道程序
说实话,我干了十年文保,太懂这个规则的意义了。就像我们给文保单位挂标识牌,你说我住了几百年的老宅子,为啥非要挂个牌?还不是告诉所有人,这个宅子受保护,谁碰谁违法,避免日后扯不完的烂账。 养父母子女关系也是一个道理。登记就是给这段关系落个白纸黑字的明账,全社会都认,谁也赖不掉。要是没这个手续,真遇到分财产、迁户口这种事,亲眷翻起脸来,你空口白牙,找谁去说? 不过话说回来,早年很多农村地区不懂这个规矩,大多是亲戚之间过继,没人知道要登记,这也不是什么大错,不用太慌。

没登记踩坑了?记住这三件事

第一件,只要养父母还健在,别拖,立刻去补登记。带好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去县级民政局的收养窗口办,手续一点不复杂,符合条件当天就能办好。 第二件,要是养父母已经不在了,没法补登记,别上来就撒泼打官司。先找社区、村委会开你和养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证明,再找几个当年知情的长辈做证人,能协商就各退一步,协商不成再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会结合实际抚养情况认定你的权利,不是完全没机会。 第三件,要是遇到打着收养的名义买卖孩子的,别沉默,直接打110举报,这是刑事犯罪,不能姑息。 区分开说,早年不懂法没登记的,都是无心之失,赶紧补就没问题;要是明明知道要登记,故意不办就是为了抢财产躲义务,那法律真帮不了你。
民法典收养章节条文纸质书实拍
民法典收养章节条文纸质书实拍
感情是揉在日子里的,规则是给日子安护栏。 该办的手续别偷懒,你的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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