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姐上周末哭红着眼冲进我这
上周五下午,天阴着,我刚把茶泡上,李姐就推门进来,头发乱糟糟的,眼圈红得吓人。她连口水都没喝,张嘴就问:“王律师,我是不是这辈子都别想再结婚了?”我让她坐下,慢慢说。原来她去年和前夫离的婚,孩子归她,前夫开大货。当时在民政局门口,前夫跟她说:“孩子还小,你至少三年不许再婚。”李姐当时就想着赶紧把婚离了,没多想,就同意了。在离婚协议里,还真就加了一句“女方离婚后三年内不得再婚”。手续办完,她以为这事彻底翻篇了。结果上个月,她认识了一个在工地开塔吊的男人,人厚道,对她也实诚。两人决定领证。前夫不知从哪听说了,提着两瓶酒上门,进门就摔地上,指着她骂:“你签了字的,白纸黑字,你敢再婚,我就去法院告你!”李姐吓得几天没睡好,今天一大早就跑来找我。
那种“三年不得再婚”的条款,就是一张废纸

再婚到底有没有限制?法律真没规定等几天

去领证前,你只要办一件事
李姐当时还问:“那我直接去登记,行不行?”我说,你先去把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改过来。你离婚了,户口本上那栏往往还印着“已婚”两个字。你不改,民政局那边可能真让你打来回。具体怎么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离婚证(如果是法院判的,就带判决书和生效证明),去户籍派出所,跟窗口民警说“改婚姻状况”,他们敲个章就妥了。几分钟的事,比排队买菜还快。李姐听我说完,眼睛亮了,说下午就去。
再送你三句实在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