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礼拜二,我刚泡好一壶茶,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就冲进来了。胡子拉碴,眼珠子通红,一进门就吼:“张律师,我前妻不让我见孩子,我要去法院把孩子抢回来!”
我看着他那架势,赶紧先给他倒杯水,让他坐下。他叫老王,在菜市场卖鱼,离婚三年,儿子判给了前妻,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着每周六探望一天。可这半年,前妻总拿孩子上辅导班当借口,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老王说,他已经三个多月没见着儿子了,说这话的时候,声音都是抖的。“我这心里跟刀割似的。”
您先别急着抢孩子
老王的想法,我太懂了。他以为判决书就是圣旨,法院就得派法警跟他去前妻家,把孩子抱出来交给他。这绝对是天大的误解!咱们法律确实规定了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的对象可不是孩子!孩子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家具,不能搬。法院能强制的,是前妻配合的义务。说白了,法院不能把您儿子从妈妈怀里抢走,但可以罚您前妻的钱,关她几天,让她知道拦着不是白拦的。
老王一听就愣了:“那我不还是见不着孩子吗?”对,您说对了,法律确实不能保证您百分之百见到孩子,但可以让您前妻为她的不讲理付出代价。这就像什么呢?隔壁小卖部欠您钱不还,法院不能替您去收钱,但可以冻结他的账户,给他上失信名单,让他在社会上寸步难行。一个道理。

法律在这儿撑的是那个理

您别嫌我啰嗦,其实法律关于探望权强制执行,写得明明白白。咱们不看条文,看人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里说了,对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可以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您看,法律在这儿撑的是那个理:您离婚了,您还是爹,孩子还是您孩子。前妻不让见,法律不能把孩子绑过来塞给您,但可以让她尝尝不听话的代价。
但这里有个大坑,您必须得注意。强制执行不是您去法院说一声“她不让我见”就行的。您得拿出证据来!很多当事人就是吃了这个亏。光在电话里跟对方吵,吵完了啥也没留下,到了法院,法官问您有什么证据,您一脸懵。我告诉您,证明她不让您见,其实特别简单。您发一条微信,用商量的口气说:“这周六上午九点,我去南湖公园门口接孩子,您看行不行?”她只要回复“不行”、“没空”、“孩子要补课”,这就够了。您再拍一段视频,到她家楼下,拍您敲门没人开,或者她隔着防盗门跟您说“你走”,这都算。就怕您啥证据都没有,光凭一张嘴,法官也没法替您做主啊。
这三招,您明天就能用
头一件事,千万别自己动手抢孩子。那您是犯法,别让有理变没理。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她发微信,用商量的语气,把时间地点说得特别具体,让她不好打马虎眼。她要是不回,隔天再发一条:“上周六您没回我,这周六上午九点还是老地方,我等着。”她不回,这本身就能说明问题。
第二件事,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带上您的判决书、身份证,还有打印出来的微信聊天记录。法院的执行法官会先把您前妻叫到法院来调解,这时候您千万别急,别拍桌子。您就当面把聊天记录掏出来,让她给个明确说法。她要是当着法官的面点头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反悔,那第二次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她采取罚款或者拘留。咱们丑话说前头,真要走到拘留那一步,对孩子其实也不好,但有时候您不得不用法律给您撑腰。
第三件事,留好您自己的联系方式。哪怕现在见不着孩子,您也可以定期给孩子存点钱、买点东西,把转账记录留好了。将来万一真要对簿公堂,这些都能证明您一直在履行抚养义务。法律不是只看嘴上功夫,它看的是实实在在的动作。

唉,说实话,这事儿的根子,不在法律,在人心。离婚了,大人怎么闹都行,就是别拿孩子当筹码。您想啊,孩子本来就够委屈的了,还得夹在爹妈中间,这滋味能好受吗?老王那天听我说完,总算没冲去法院。他端起那杯凉透了的茶,喝了一大口,说:“张律师,那我先回去发微信试试。”我说对,您先留好证据,有啥事别自己扛,给我发个信息。送他出门的时候,我看他后背上的汗衫都湿透了,心里也挺不是滋味。不早了,我得去接孩子放学了。您要是遇到类似的麻烦,也千万别冲动,先想清楚,再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