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忽悠,家务劳动补偿不是全职主妇专属
讲真,我接过最多的咨询,一开口就是“A哥,我当了八年全职太太,离婚能要多少家务劳动补偿?” 我都会先反问一句,你觉得只有不上班的才能要? 错得离谱。只要你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不管你上不上班,离婚都能要补偿。 去年有个粉丝找我,女的在小区门口超市当收银,一个月赚三千,老公当部门经理一个月两万,家里大小事全是女的管,接孩子做饭打扫卫生,老人生病也是女的请假陪护,男的下班回家就是往沙发一瘫打游戏,连垃圾都不会顺手带下去。 你说这算不算承担了较多义务?当然算啊!哪怕她有工作,她多干的那部分,就得要钱。
还有人说,家务劳动补偿是从共同财产里扣,等于拿自己的钱给自己? 这操作我直呼好家伙,又是哪个法盲瞎传的?人家法律说的是,分割完夫妻共同财产之后,额外给你的补偿!跟分财产是两码事!听懂了吗?

空口说白话没用,要补偿得拿得出这些证据
我见过太多姐妹,开庭的时候拍桌子说“家里所有活都是我干的!他从来不管!”法官问你有证据吗?她就愣了,说“这本来就是事实啊,还要啥证据?” 我的哥,法官又没住你家,怎么知道你干了多少活?对不对? 讲真,收集证据真不难,你就记着,凡是能证明你干活了的,全留着: 1. 你给孩子交学费、带孩子看病、买家用的转账、购物记录; 2. 你和家人聊家务分工的聊天记录,哪怕是你吐槽对方不干活的朋友圈,都能算; 3. 要是请过钟点工,你付钱的记录,和钟点工的聊天记录也能当佐证; 4. 对方常年不回家、不管孩子的证据,比如出差记录,夜不归宿的聊天记录,都可以留着。重点来了,时效这个坑别踩。
家务劳动补偿必须离婚的时候提,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诉讼时效(就是过期不候,别指望法律给你续杯),你婚都离完一年了,回头再找人家要补偿,法院直接给你驳回,别喊冤。

实操照着来,少走半年弯路

讲真,很多人问我,我提了补偿会不会反而让法官不判离婚?完全不会。哪怕第一次不判离,第二次起诉照样可以提,不影响你的权利。 还有人抬杠,说男的能不能要?当然能啊!只要男的在家承担了大部分家务,比如女的天天出差不管家,男的带娃干活,那男的照样可以要,法律不偏不倚,只偏向干活的那个。
不过话说回来,现实里九成九都是女性干得多,所以今天才说这些。我最烦听到什么“都是夫妻了,做家务还要钱,太俗了”。 都要离婚了,你跟人讲感情,人跟你讲钱的时候,怎么不说俗?你起早贪黑带娃做家务,熬得皱纹都长了一堆,最后空手走,那才叫亏,亏到姥姥家。 扎心说一句,很多时候不是你该不该要,是你不敢要。怕别人说闲话,怕丢面子,最后便宜了那个当甩手掌柜的,何苦呢? 真要命就花钱问律师,比瞎折腾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