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违法延长赔偿:HR藏了大半年的潜规则

上周在巷口的咖啡摊碰见过一个从互联网大厂辞了的HR,坐我对面抽了三根烟,吐出来的料够炸。他说他们部门每年光靠违法拖试用期,能给公司省出小一百万人力成本,大部分人从头到尾都没反应过来,就算反应过来,九成也会自认倒霉算了。

违法延长从来不是笔误,是故意放的水

你翻一下招聘软件,大把岗位写着“试用期1-3个月,表现好可提前转正”,转头签合同的时候给你写成6个月,哪怕合同期限才两年。 法定试用期上限是写死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多不得超过2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少一天没问题,多一天都违法。 HR会看错?会写错合同?你品品。这不是笔误。是生意。全公司上百号人,每个新人的试用期都超期,怎么可能全错?说白了就是算过账的。 试用期工资比转正少多少?少则一两千,多则四五千,多拖一个月,公司就少出一份转正工资,一百个新人就是几十万,这比什么烂项目都赚钱。说实话,这就是裸的薅羊毛,薅的就是你不好意思开口、不敢维权的羊毛。
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定上限对照表
劳动合同试用期法定上限对照表
我见过一个做设计的小孩,两年期限的合同,公司给签了五个月试用期,第四个月的时候他找HR问,HR说“这是我们统一合同模板,所有人都这样,不想干可以走”,他就真忍了,直到离职收拾东西,和我吃饭才说起来,我给他算完赔偿金,他当场愣了。 此处值得推敲:为什么公司敢堂而皇之用统一模板写违法试用期?因为他们笃定你不会告。十个人里九个忍,赚九个的钱,剩下一个告了赔给他就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赔偿金不是补工资差额,大部分人都算错了

很多人哪怕知道试用期延长违法,也只会说“你把我少发的工资补我就行”,太亏了,亏到姥姥家。 《劳动合同法》第83条写得明明白白: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画一条逻辑线,给你算笔明白账:你合同签了2年,法定试用期最多2个月,公司给你签了4个月,转正工资是8000,试用期工资是6000,你干满了4个月试用期才转正。 你怎么算?大部分人会说,那就是补两个月的差额,每个月差2000,补4000对不对?不对。 按法条,超过法定的2个月,你已经干了,所以公司要给你赔:8000元/月 × 2个月 = 16000元。那已经发过的试用期工资6000×2=12000要不要扣?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仲裁和法院判决,都支持额外赔偿——也就是你已经拿到的试用期工资不算,公司还要再给你16000。 懂了吗?相当于你多干的那两个月,拿了一份试用期工资,再拿一份全额转正工资当赔偿,这是法律给违法公司的惩罚性赔偿,不是让你补点差额就完事。很多做援助的律师都没给说清楚这个点,你说亏不亏?
试用期违法延长赔偿金计算示例表
试用期违法延长赔偿金计算示例表
不过话说回来,你真去走仲裁,公司大概率会找你调解,说给你补差额要不要,要不要接受?看你自己,嫌麻烦拿差额走也不亏,要是时间够,硬打九成赢,毕竟违法事实摆在这里,裁判机构不会偏着公司说话。 我见过一个小姑娘,多干了一个月试用期,算下来赔了一万二,公司一开始硬杠说她讹人,开庭前一天乖乖打钱调解了——公司HR不想因为这事儿留裁判文书公开记录,丢人的是他们不是你。

别等离职再维权,防身要做反向操作

别等离职再维权,防身要做反向操作
别等离职再维权,防身要做反向操作
很多人的误区:我还在公司干,告了会不会穿小鞋?我已经离职了,过了时效能不能告? 先说时效,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哪怕你离职大半年了,只要没满一年,都能告,没人能说你超时。 再说还在职的情况,我给的建议从来不是上来就掀桌子仲裁,你要先拆雷,留足证据,稳扎稳打。 第一,把你的劳动合同找出来,把试用期约定那一页扫描好,云盘存一份,微信文件传输助手存一份,别放在公司电脑里,离职的时候忘了拿,你哭都没地方哭。 第二,算出你的法定试用期应该到哪一天,到点那天,找HR发文字消息,不要发语音,不要说脏话,就说:“您好,我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到X月X日,根据法律规定,我的法定试用期应该到Y月Y日,麻烦帮我办理转正手续,调整工资。”就这一句话,够了,留下沟通记录就行。 如果HR给你办了转正,你也没亏,该拿的工资拿到了。如果HR装死,或者说公司规定就是这样,那这个记录就是你仲裁的时候最有力的证据——你已经主动提出过,公司明知违法还不改,罚他的时候裁判只会更偏向你。如果公司敢因为这个开你?那刚好,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你一起要了,他亏得更多。 别信什么“仲裁会记入档案,以后找工作不好找”,这话也就骗骗刚毕业的小孩。劳动仲裁记录不对社会公开,下家公司根本查不到,除非你自己主动说。再说,真要是一家公司因为你维权要了自己该拿的钱就不录用你,这种公司你进去干嘛?天天和一群违法薅你羊毛的人当同事? 最后说一句,我不煽情,也不会说什么公司欺负弱势群体这种话。你是自身利益的第一责任人,法律就是摆在台面上的游戏规则,你能拿的赔偿,你伸手要,就是你的,你不要,就是给公司HR冲KPI发奖金,没人会谢谢你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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