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在深圳约见一个客户。穿香奈儿套装,妆花了半张脸。她嫁给了一个做红酒进出口的法国人,结婚五年打离婚,一分钱境外资产没分到,还被对方起诉要求分担他在法国的三百万欧元生意债务。亏了一千两百万。
她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明明婚前签了协议,明明错的是出轨的男方。我没接她遇人不淑的话,只给她捋了一遍风险链——从你签那份只有国内公证的协议开始,坑就挖好了。
你签的婚前协议,可能在对方国家无效
很多人找国内律师写婚前协议,只考虑国内的资产,只在国内公证处做了公证,就觉得万事大吉。可大部分大陆法系国家不认只有一方国家公证的婚前协议,英美法系更麻烦,如果你没给对方安排独立的法律咨询机会,没做当地律师的见证,法院可以直接判整个协议无效。

去年广州有个现成的案子。女生自己在国内做了婚前协议,明确写明广州三套房产是个人婚前财产,嫁给澳洲公民之后五年感情破裂,男方直接去澳洲法院起诉离婚,澳洲法院以「女方签署协议时没有要求男方获得独立法律咨询,协议有失公平」为由,判整个婚前协议无效,最后三套房子分走了一半,市值快两千万,打了两年官司,女生连哭都哭不出来。
此处值得推敲。你以为签了协议就是买了保险,其实那份协议只能管住国内法院受理的案子,要是对方先在境外起诉,规则全换,你之前做的所有准备全作废。
跨境资产隐身术,你根本查不到
涉外离婚最大的问题从来不是分割财产,是你找不到财产。你在国内法院起诉,法院没有义务帮你去境外查银行账户、房产、信托。你自己找?境外的隐私保护法律分分钟把你挡在门外,连账户有没有钱都查不到,更别说分割了。

几年前接触过一个北京男生,娶了美国加州的女生,女生一直说自己就是硅谷普通白领,没多少资产,离婚的时候只分了国内的一辆特斯拉,男生也就签了字。结果三年后男生去硅谷出差,偶然碰到女方的旧同事,才知道女生离婚前就已经在湾区买了两套独栋别墅,早就放在她奶奶的生前信托里,市值差不多三百万美元,从购买到过户全是女方操作,连名字都没写她自己的。
你品品。你去美国告?先交十万美金的律师费打底,打三五年,还不一定能查到信托的实际受益人,大部分人耗到一半就放弃了。实话实说,九成以上的涉外离婚,隐形资产的比例超过一半,你根本抓不住。就算你国内法院判你赢了,要去对方国家执行,光流程就能走五六年,成本比你能分到的钱还高。
拆雷的方法,从来都不是打官司

我不帮人打官司,只帮人在纠纷爆发前拆掉暗雷。下面这几条,都是踩过坑的人用真金白银换回来的规则,没有一句废话。
第一,只要是跨国婚姻,婚前协议必须做双国公证见证。别嫌花十几万律师费贵,总比亏几百万上千万强。你找对方国家的执业律师帮你审核协议效力,双方都做独立法律咨询,签字之后在两国都做公证存档,这才是能在两边都算数的协议。
第二,大额资产一定要做对等抵押。对方说要在境外买资产写他名字,没问题,让他把对应价值的国内资产抵押给你,做合法登记,真到离婚那一步,你直接处置抵押物,根本不用跑去境外折腾。
第三,先挑管辖法院,再提离婚。很多人一上来就在国内起诉,结果对方早就已经在资产所在地的法院先立案了,那边的规则对你不利,直接就把共同资产冻了。先搞清楚对方的资产大部分在哪,先去那个国家立案,占住管辖的主动权,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人就是抹不开面子,婚前提这些,觉得伤感情,对吧?那离婚的时候亏了钱,就别怨遇人不淑,路是你自己选的。
涉外婚姻本来就是两个规则体系的碰撞,没什么浪漫不浪漫,本质就是合作。涉外离婚也不是什么人生悲剧,就是一场规则游戏。你不提前摸清楚规则,不拆掉埋在前面的暗雷,就算你占尽情理,最后也拿不到该拿的东西。
毕竟,规则从来不保护躺平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