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秋,杭州郊县的包工头老周,刚喝完茶回工地。甲方催着要文物修缮的材料,翻出《文物修缮安全责任书》,他抓起笔刷刷签了名,扔回给资料员。反正走流程嘛,签了就完事,出事有甲方兜着。半个月后,挖断了省级文保单位的宋代墙基,警察直接找上门。
说实话,很多施工队都跟老周一个想法。签安全责任书就是走个过场,甲方要我就给,反正就是个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一款: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翻译成人话:只要你在施工过程中,明知道那是文保单位的本体还乱挖乱拆,哪怕你签了盖了章的安全责任书把责任推给甲方,你自己的行为你自己担。罚金最多能到几十万,情节够的直接蹲三年。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真不是我吓你,安全责任书是用来明确责任的,不是用来买免责的。你操作坏的文物,轮得到别人给你顶缸吗?
说白了文物这东西,跟你家里那台传了三代的老座钟不一样吗?老座钟的原装机芯坏了,你换个新的,那还是原来那台老钟吗?哪怕你做的一模一样,那原机芯的磨损、包浆,那是一百年时光磨出来的,你补得出来吗?
文物的不可逆性,说的就是这个。拆一块千年墙砖,挖断一寸宋代墙基,这玩意儿就没了。全世界再顶尖的文保专家也拼不回原来的样子。所以法律才卡得这么死,一点转圜余地都不给。
开工第一步:先找文保部门划清楚红线
很多施工队说,甲方给我图纸我就按图干,哪知道哪里不能碰?不对,你自己的事,你得自己把住。开工前,不管甲方说得多好听,你一定要主动联系当地的文保所,让人家派人到现场给你把文物本体的范围标出来。石灰画圈,插警示桩,那都是保命的记号。别嫌耽误工期,真挖错了,耽误的可不是工期那点事。

签安全责任书:别闭着眼签,一个字一个字捋

说实话我见过太多包工头,拿起责任书翻都不翻,直接落款签名。问他为啥,说大家都这么签,甲方要嘛。你知道你签的啥吗?很多责任书里写,施工方负责现场文物保护,施工过程中所有损坏由施工方承担责任。你闭着眼签了,到时候出事,你说你没看,法律认吗?不认啊!签之前花半小时捋一遍,哪部分是甲方的责任,比如甲方提供的图纸错了那是甲方的,哪部分是你施工的责任,你搞清楚了再签。别拿自己的前途换甲方的流程。
真碰了意外:别瞒别捂,立刻停手报官
我得把话说开,无意碰的和明知故犯的,那完全是两个结果。如果你挖着挖着出来个陌生的墙基、构件,你拿不准是不是文物,立刻停手!把现场封好,别让工人乱动,马上给当地文保部门打电话。这种情况,哪怕真碰坏一点,大多也就是批评整改,不会追你责任。但如果你抱着侥幸,想着赶紧挖完埋了,没人发现,那性质就变了,变成故意损毁,到时候谁都救不了你。

文物碰坏了就长不回来,签安全责任书不是走流程,多上点心,别把自己搭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