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探望权强制执行:拿到判决也赢不了的隐形规则

上个月在国贸楼下的咖啡店里见了个客户,三年前离婚,法院判她每周六见女儿。申请强制执行快八个月,连女儿的头发丝都没摸着。她坐在我对面掉眼泪,说法院根本不办事。我没劝她。我见过太多一模一样的案子。规则从来不是写在判决书上那样。

强制执行的第一暗雷:法律管不了“不愿意”

很多人拿到探望权判决,第一反应是,他不让我看我就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总帮我把孩子带出来了吧? 错。 我国法律从始至终划了一条死红线:子女探望权强制执行,绝对不能对子女本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说白了,法院能罚拒不配合的那一方,能罚款能拘留,但是绝不可能跑到人家家里,把孩子硬抱出来塞给你。
最高人民法院探望权强制执行裁判文书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探望权强制执行裁判文书节选
要是对方铁了心躲你呢?提前卖了房子换了城市,换了手机号,连单位都换了。法院能怎么办?总不可能为了你的探望权,发协查通报满全国找吧? 说实话,我见过百分之七十的探望权强制执行案子,最后都走了终本——法官找不到人,找不到孩子,只能把案子先挂起来。你天天打电话催,法官也只能跟你说“我们再找找”,没下文。 此处值得推敲:为什么会这样?法律不是明确规定了有探望权吗? 你品品,孩子不是房子不是存款,不是可以强制执行交付的财产。强制带离孩子对孩子的心理伤害有多大?法律不可能为了满足你的探望权,去伤害孩子。这条红线,本身就是对的。错的是你一开始就误解了强制执行的作用。

博弈的真相:对方的成本,你的代价

我们算一笔账,一目了然。 对方不让你看孩子,最坏的结果是什么?一年罚个几千块,顶格十五天拘留,大部分地区连拘留都不会轻易用——毕竟是家庭纠纷,法官也怕逼出人命。就算真拘了十五天,出来之后还是不让你看,你能怎么办?再拘?总不可能年年拘吧。 你呢?你为了找孩子,跑法院跑对方老家跑学校,请假扣工资,找线索花钱,找律师花钱,少则几万多则十几万,熬个两三年,精力耗光,钱也花光,最后自己就放弃了。 还有更阴的操作你想不到。你申请强制执行,对方转头就去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说你天天闹得我们家鸡犬不宁,孩子都吓出抑郁症了,要求把抚养权改给他,从此跟你一刀两断。你应诉不应诉?应诉又要搭进去大半年时间,不应诉,法院缺判,抚养权真没了,你哭都没地方哭。
子女探望权强制执行终本案件裁定书样本
子女探望权强制执行终本案件裁定书样本
我前两年接触过一个案子,男方为了看儿子,跟前妻耗了五年,从离婚打到执行,再打变更抚养权,再提异议,前后花了二十七万,最后只见到儿子三次,每次都是在法院的调解室,待了不到半小时,前妻就催着走了。 你说他赢了吗?判决上他赢了,实际呢?输得一干二净。 不过话说回来,这不是法律的错,也不是法官不作为。是大部分人从一开始就错了——你把离婚判决当成了终点,其实那只是你争取探望权的起点。

反向防身:别盯着强制执行,要提前拆雷

反向防身:别盯着强制执行,要提前拆雷
反向防身:别盯着强制执行,要提前拆雷
我不帮人打官司,只帮人在出事前拆掉暗雷。关于探望权,我给的建议从来都是别等走到强制执行那一步再想办法,要在离婚的时候就把路铺好。 第一,绝对不要签概括性的探望条款。什么叫概括性?就是“男方可随时探望子女”这种话,看着舒服,实际就是废纸。真到了执行的时候,对方说我随时欢迎啊,是你自己不来,你说得清吗?必须写死,写得越细越好,越细越可执行。比如“每周六上午九点,男方从女方住所地接走孩子,周日下午六点送回女方住所地;每年寒假男方接走孩子共同生活十天,暑假十五天;春节轮流共同生活”,这种条款,真走到强制执行,法院才能帮你,不然连执行标的都没有,怎么执行? 第二,一定要加违约金条款。很多人不知道,探望权条款可以约定违约金。比如写清楚“每违约一次,违约方支付探望权方违约金一万元,累计三次违约,探望权方有权起诉变更抚养权”。这个比拘留管用一万倍,真金白银往外掏,对方肉疼了,自然就配合了,法院也认可这种约定。 第三,真走到强制执行,别耗情绪,抓证据。你每次去探望被拦,第一时间报警,留报警记录,留聊天记录,留录音,这些才是法官能用到的东西,你天天跟法官说对方坏,没用。还有,别指望法院帮你找孩子,你自己先把孩子的下落找到,给法院提供具体地址,法院才能上门,法院那么多案子,不可能帮你当侦探找人。 最后说一句,很多人把探望权当成跟前任赌气的工具,我不让你看你孩子,就是要气死你,你为了争一口气,死磕到底。可最后呢?受伤的是孩子,搭进去的是你自己半辈子的精力和钱。 法律是游戏规则,不是救命稻草。你自己不提前把规则玩好,等着别人来救你,本来就是妄想。 你才是你自己利益的第一责任人。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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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子女探望权强制执行:拿到判决也赢不了的隐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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