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必须理清: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那些死坑

上个月结的一个民间借贷案子,当事人明明占理,对方确实欠了他二十万,就因为微信聊天记录没弄对,差点一审输了官司,后来折腾了两个多月补证据才翻回来。 今天说的这些,都是我见过当事人踩了无数次的雷,你看完直接对照自查就行。

核心避坑清单

第一个坑,只存截图,丢了原始手机载体。 很多人清理内存手快,或者换手机的时候嫌迁移麻烦,直接把旧手机格了卖了,只剩下当初存相册里的几张截图。开庭的时候掏出来,对方律师一句话就能给你否了:这截图是你P的,我不认。 法官也不会认。法律要求电子证据必须提供原始存储介质,你手机里的完整聊天记录才是原始的,截图不算。没原始载体,你的证据直接缺了大半。 第二个坑,拿不出证据证明,聊天对方就是本案被告。 微信可以随便改昵称换头像,你说这个微信号就是被告,被告当庭说我从来没用过这个号,你怎么办? 见过一个合伙纠纷的案子,原告搞了半年,才拿出法院调查令查到那个微信号的实名就是被告,耽误了整整三个多月的进度,诉讼费交了两次,冤不冤。 第三个坑,故意删减聊天记录,只留对你有利的部分。 说实话,法官最烦这个。你以为只留对自己好的能赢?实际上只要对方提出你这记录不全,法官直接就会怀疑你的诚信,哪怕剩下的内容是真的,也大概率不采信。 之前有个案子,原告借条丢了,拿聊天记录起诉,只截了对方说“钱我会还你的”那段,前面原告自己说“这钱你先用着,不用着急还,就当我投你项目了”那段删了,结果被告当庭拿出完整的聊天记录,原告直接输了。 故意删减的聊天记录,10个有9个不被采信。 第四个坑,关键信息没落在聊天里。 聊了大半个月,转了几十万,愣是没说清楚这笔钱到底是借的还是投资的还是货款。你只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说不清楚性质,对方一口咬定这是你给我的货款,你就得找别的证据,找不到就输。
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原始载体开庭示例
微信聊天记录证据原始载体开庭示例

踩坑后的紧急止损

真踩了坑也别慌,不是说就没救了,给你几个直接能用的办法。 要是你聊天记录丢了,找不到原始载体了,赶紧找对方复聊。别上来就吵架,就安安稳稳把事儿说清楚,把之前约定的内容再确认一遍,对方只要承认,新的聊天记录就是证据。 复聊不好使就打电话录音,只要对方在电话里承认核心事实,录音也能当证据用。 要是你证明不了对方身份,先找有没有其他能对上的线索。比如之前签过的合同、欠条上有没有留对方的微信号?有的话直接就能对应上。没有线索就找法院开调查令,只要案子立了,就能去腾讯调取微信号的实名信息,现在微信全都是实名制,跑不掉。 要是你已经提交了删减过的记录,赶紧把完整记录找出来交上去,哪怕里面有对你不利的内容,也比硬扛着说你没删强。法官对诚信的看重,远超过你那点小九九,主动提交完整记录,最多就是采信部分内容,硬扛着被发现,直接整份证据都不被认可。
法院调查令调取微信实名信息申请表
法院调查令调取微信实名信息申请表

日常保存的小习惯

日常保存的小习惯
日常保存的小习惯
别等出事了才想起补证据,平时花两分钟就能搞定的事儿,别等出事了花几万块折腾。 第一,换手机一定要完整迁移微信聊天记录,旧手机哪怕不用了,只要有涉及大额交易或者重要约定的聊天,别格别卖,留着就是原始载体。 第二,重要的聊天,聊完直接存一份到腾讯电子签或者公证处的存证平台,花不了几十块,真出事了直接用,不用折腾半天找证据。 第三,加完好友,直接把备注改成对方全名,知道身份证号的直接加上,别留什么“王总”“阿凯”这种模糊备注,过一年你自己都忘了对面是谁,更别说给法官证明了。 不过话说回来,现在所有人的沟通几乎都在微信,大到几十万的合作,小到几千块的借钱,全都是微信聊。真走到打官司那一步,聊天记录就是你手里最硬的牌。别因为懒,因为那点无所谓的小事,把本来能赢的官司打输了。 真的犯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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