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我刚泡好一杯茶,还没喝两口,就看见法院门口台阶上蹲着个五十来岁的妇女,头发乱糟糟的,眼圈红得跟兔子似的。旁边她闺女拽着她胳膊,嘴里一直念叨:“妈,别哭了,咱进去说。”那妇女突然就嚎了一嗓子:“我养他三十年,他说不管我就不管我?他小时候尿布都是我一个人洗的!”我一听,血压就上来了。
这事儿其实不稀奇。我干民事律师十多年了,光赡养纠纷就接了不知道多少起。您别嫌我啰嗦,但有些话,我真是憋不住想说。咱们中国人讲究养儿防老,可真到了老了那一天,有多少儿女是心甘情愿端屎端尿的?又有多少老人是张不开嘴要钱的?说白了,赡养义务这四个字,在法院门口就是一纸诉状,可在家里,那是扯不断的心酸。
您以为“没养过我”就能不养?错得离谱

上个月还有个咨询,一个小伙子,三十出头,上来就问我:“律师,我爸从小没管过我,我妈跟他离婚的时候我才五岁,他连抚养费都没给过。现在他六十多了,突然回来要我养老,我凭啥?”
我当时一听,心里先叹了口气。您猜怎么着?法律那杆秤,还真不跟他站一头。咱们法律写得明明白白,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个义务,它是法定的,跟父母当年养没养你,说实话,原则上没啥关系。您要问为啥?法律这儿撑的是个“理”字,也是个人伦底线。您可以说他父亲不配,但法院不会因为父亲当年没给抚养费,就判儿子不用养老。
当时那小伙子脸都绿了,问我:“那我爸打我那些事儿呢?也不算了?”我告诉他,除非你能证明父亲当年对你实施了严重的虐待、遗弃,那才有可能免除或者减轻赡养义务。但就他说的那些“偶尔揍一顿”“不太管”,远远够不上。说实话,我看着他那个样子,心里也挺不是滋味。但法律就是这么个法律,它不跟你讲感情账,它讲的是身份关系。
最坑人的不是不给钱,是“给钱就完事”

回正题。我发现现在很多子女,一提赡养,第一反应就是“我给钱不就行了”。说实话,每次听到这种话,我真想拍桌子。您以为赡养就是每月转账?错太远了。
前几天我处理一个调解,老爷子八十二了,退休金一个月四千多,根本不缺钱。但他儿子在深圳工作,一年回来一次,回来待两天就走。老爷子跟我念叨:“我不图他钱,我就想他多陪我吃顿饭。”您听听,这话听着心酸不?法律上的赡养,不光是经济上的供养,还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您光打钱,老人还是一个人住,生病了没人端水,过节了没人说话,这算哪门子赡养?
我记得有个老太太,三个儿女,个个给钱,但谁也不管她。她自己摔断了腿住院,三个儿女雇了个护工,人就再没露过面。老太太后来哭着跟我说:“我养了仨,到头来连个削苹果的人都没有。”我听着眼泪都快下来了。后来我帮她写了诉状,要求三个子女轮流照顾,或者至少每周来看一次。法律上有没有依据?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有权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包括必要的照料和精神慰藉。虽然法律没法强制“每周来一次”,但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老人的实际需求。
所以啊,您要是只想着给钱,那真不一定算尽到义务了。特别是当父母身体不好、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您出钱请护工,那是您的本事,但您自己能不能定期去看看,陪他们说说话,那是另一码事。法院判决时,不光看钱,还要看您是否尽到了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说白了,赡养是“三合一”,钱、力、心,缺一样都可能被老人告上法庭。
记住这三点,别到时候傻眼
话又说回来,当子女的,也有难处。有些老人蛮不讲理,有些老人偏心偏得离谱,有些儿女自己日子都过不下去。但法律就是法律,咱们能做的,是提前把坑躲开。
第一,别随便签“放弃继承”协议。有人跟我说,我跟我哥签了协议,我放弃继承爸妈的房,以后爸妈归我哥管。我跟您说,这种协议基本没用。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免除。您就算签了放弃继承,该养还得养。除非您能证明您确实没有赡养能力,比如重病、残疾、收入极低。所以别想当然。
第二,跟父母交流时,留个心眼。特别是如果他们逼您承诺什么“每月给多少”“永远不得不管我”,您别随口答应。您可以说:“爸,妈,我现在能力也有限,但我肯定会尽力的。”这话虽然软,但至少不会把话柄落在人家手里。如果真到了打官司那一步,对方拿出您当年亲口说的“我就每月给五百”,那您就尴尬了。
第三,真闹僵了,别硬碰硬。赡养纠纷开庭前,法院一般会先调解。您这时候千万别赌气说“我就是不养,看你能咋地”。这话一说,法官心里对您的印象分直接清零。您就心平气和地摆困难:“我现在一个月挣三千,自己还有孩子要养,我最多拿五百。”您越是诚恳,法官越可能帮您说话。反过来说,如果您真有能力却一毛不拔,那判决书下来,您不光要补钱,还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那就真不值当了。

还有一点,我特别想提醒咱们当父母的。您别觉得把儿女告上法庭是天大的丢脸事。我见过太多老人,宁可自己扛着也不去告,结果把自己憋出病来。法律这东西,它不是冰冷的,它就是给咱们普通人撑腰的。您要是真到了那一步,该告就告,别怕。咱们法院门口,每天都有人哭,但哭完能解决问题的,才是聪明人。
我上周还接了个咨询,一个老大爷,退休教师,儿子在国外,两年没打过一个电话。老爷子找我写诉状,我问他:“您真舍得告您儿子?”老爷子叹了口气说:“我不是要他钱,我就是想让他知道,他还有个爸。”后来我没让他告,我先帮他给儿子打了个越洋电话。电话那头儿子一听是律师,声音都抖了。最后那儿子答应每月视频两次,每年回来一趟。老爷子乐得跟孩子似的。
您看,赡养这事儿,有时候不是钱的问题,就是心的问题。法律管不了人心,但法律能提醒人心——别忘了你还有个爹妈。

行了,今儿就聊到这儿。我茶都凉了,得去续杯了。您要是真碰上赡养上的闹心事儿,别自己扛着,先给我发个信息,我哪怕不能帮您打官司,也能听您絮叨絮叨。咱们当律师的,除了赚钱,总得干点人事儿,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