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继子闹到派出所,继子一口咬定,她跟他爸没领结婚证那几年就住过来了,那时候他已经成年上班,两个人没建立扶养关系,现在她摔断腿动不了,要他出钱赡养,门都没有。张阿姨说,我给你做了十年早饭,洗了十年衣服,你娶媳妇我出的彩礼,你媳妇生娃我守了七天月子,怎么就没扶养关系?
这坑我见了不下十次,全是委屈的眼泪
张阿姨跟老头搭伙过了十八年,老头走了之后她就守着老房子过,本来继子逢年过节还来看看,自从她摔了腿需要人掏钱照顾,人家直接换了锁搬去新房,连门都不让她进。我当时一听血压直接上来了。这不就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说实话,好多再婚的,尤其是中年以后搭伙过日子的,压根想不到这一层。都觉得一家人过日子,谈这个生分。等真动不了了,人家子女一句话就把你撇得干干净净,你连说理的凭据都拿不出来,只能蹲在路边哭。

法律认的是实际付出,不是那张纸
好多人一听到扶养关系就懵,觉得这是啥高深的法律名词,只有亲爸妈养未成年小孩才算对不对?错得离谱。
法律在这儿撑的是个理字,不是死抠条文。就说张阿姨这事,继子刚出社会那会,工资全交,吃住全在家,张阿姨管了他整整十年,帮他买房结婚带娃,这就是实实在在的扶养照顾,哪怕那时候他已经成年了,那又怎么样?刚上班的小伙子二十五六,啥都没有,不是靠着长辈帮衬能站稳脚?这就叫事实上的扶养关系。
反过来讲,你要是跟人老头再婚,人家孩子早就成家立业单过了,你一天没照顾过人家一分钱没帮衬过,那你老了找上门要人家养,法律也不会帮你说话,这公平对不对?
核心就一句话:只要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尽了扶养照顾的义务,法律就认你的扶养关系,你就能反过来要求对方尽赡养义务。就这么简单。

张阿姨的问题在哪?她什么证据都没留。当年的老邻居搬得七零八落,手机里连张全家合影都没有,唯一能拿出来的就是一床当年给继子缝的旧被子,这玩意儿能当证据吗?没用啊。要是她当初多留个心眼,也不至于现在这么被动。
这三招很简单,今天看完明天就能用

第二,真闹僵了别光哭。先去找当年的老邻居、老同事,问问人家愿不愿意给你说句公道话,实在不行找社区开个居住证明,证明你这么多年确实在这个家生活,尽了义务,这比你自己说一百句都管用。
第三,哪怕你只帮着带了几年孙子,这也是你尽扶养义务的证据,别觉得不算数。好多人说孙子是帮儿子带的,不对,你跟孩子爸组建了家庭,帮衬了晚辈,这就是扶养关系的一部分,法律认。
说白了,这些事都不复杂,就是花个两分钟存个东西的事,好多人就是嫌麻烦,觉得哪那么多倒霉事落到我头上,结果真倒霉了,哭都来不及。
我看看手机,哦,快四点半了,得赶紧收拾东西去中学门口接我孙子,路过小卖部还得给他带两块绿豆糕,这小子就爱这口。
你要是有啥拿不准的,就给我留个言,我晚上吃完饭遛弯的时候就能给你回,别自己闷着扛着,天塌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