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帮外婆管老宅是尽孝?法律认定这是越界碰了文物监护权

去年11月,南京箍桶巷的95后小周,趁独居外婆住老年公寓的空,觉得外婆住的清末老宅木窗棂糟透风,自己找装修队把三扇雕花石窗拆了换成塑钢窗,还拍了朋友圈说”给外婆升级养老房”,转头就被街道文保专干堵在了家门口。 这有啥?自己家的房子,换个窗还犯法? 你先别急着杠,听我把话说完。
南京箍桶巷清末民居雕花石窗实景
南京箍桶巷清末民居雕花石窗实景

谁才是老宅子的法定“监护人”

谁才是老宅子的法定“监护人”
谁才是老宅子的法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说直白点,只要这宅子被划定成了不可移动文物,哪怕房产证上写的是你外婆的名字,你也不能随便动它的一砖一瓦。国家给这类文物配了法定的监护责任体系——房主是第一责任人,文旅部门是监管责任人,任何外人越界改动,都是碰了这套体系的监护权。 小周后来跟我哭,说他就是怕外婆冬天冷,没别的意思。我能理解,但他确实越界了。后来他花了三天,把拆下来的石窗碎片一片一片拼回去,找了专门修古建的师傅复原,才没挨罚。要是他当时直接把石窗当废品卖了,那等着他的就是1万到10万的罚款,情节严重要拘的。 别不当回事。

为啥改个窗户要这么较真

说实话,我当年刚转普法讲师的时候,也觉得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真的。 你想想,你家传了三代的老青花瓷瓶,你觉得瓶口缺了个小豁口不好看,拿砂纸磨平了,再拧个塑料盖当茶叶罐用——你觉得是“方便实用”,其实把它从能传家的老物件,变成了个没任何价值的破罐子。 这些老宅子上的雕花窗,是光绪年间的匠人一刀一刀凿出来的。石缝里的风化痕迹,窗棂上被几代人摸出来的包浆,都是时间攒出来的东西。你拆了装个塑钢窗,看似冬天暖了两度,打扫卫生不用刷木窗漆了,其实把这栋宅子能留到下一个一百年的根给刨没了。 我在文保一线干了十年,见过太多拆了就再也补不回来的东西。有个清代的照壁,村民觉得挡了拖拉机的路,半夜推了,现在想复原,连当年的砖窑在哪都找不到。你说这亏不亏?
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公示牌安装场景
区级不可移动文物公示牌安装场景

碰到老物件老房子,照这三步做绝对不踩坑

碰到老物件老房子,照这三步做绝对不踩坑
碰到老物件老房子,照这三步做绝对不踩坑
第一,先找牌子。只要你住的、或者你代管的老房子门口钉了那种蓝底白字的公示牌,先掏出手机把牌上的电话拍下来存好。不管你要修啥——哪怕是换个灯泡、补个墙皮,先打这个电话问能不能动,别自己先动手。要是你真不知情,刚动了就被找上门,主动把原构件找回来配合整改,基本都是警告了事,不会罚你。 第二,别瞎逞强。别信什么“我家的东西我想咋处理就咋处理”。哪怕是你家祖传的瓷碗、老字画,只要被认定成了文物,你随便砸、随便卖,都是越界碰监护权。明知故犯的更惨——上次有个哥们明知道自己家的清代门楼是文保点,还拆了砖卖钱,最后罚了8万,还被拘了7天。 第三,别瞎吵架。要是你家楼下有老宅子被人乱拆乱改,别上去跟房主掰扯“你这是违法的”,你说破嘴没用,直接打12345转文旅局文保执法科,有专人上门处理。 我之前还碰到个阿姨,把自己家院子里的清代石鼓垫了脚,说“放着也是落灰”。后来执法的人找上门,她还闹,说我自己家的石头我想垫啥垫啥。最后还是她儿子懂点事,主动把石鼓搬回原位,做了防护,才没挨罚。 说白了,很多人对监护权的理解,只停留在对小孩、对老人的监护上。但对这些没脚的老文物来说,法律给的监护权,就是给它们挡着那些“我觉得这样更好”的瞎折腾的。 老物件留到现在不容易,别图一时省事,把祖宗攒的家底给造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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