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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时限规定的是多久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27 20:55:43

夫妻之间如果不是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离婚,这样会带来很多不好的影响,当然如果是婚姻感情破裂是可以申请离婚的,并且可能会涉及到有关离婚财产的问题。下面就由楚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不服时限规定的是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为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效依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基于《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提出再次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法律并未设有特别规定,所以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二年”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仅原则规定“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以上就是楚律网广州离婚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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