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网电话图标 139-2877-3272
山滚云
您所在位置:首页 > 最新资讯

上海婚姻律师:婚姻非儿戏,闪结闪离不可取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6-10 19:25:45

前不久,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弼时法庭受理了一起“闪婚”的离婚纠纷,通过法官细致的工作,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广州婚姻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闪婚闪离的现象屡见不鲜,但是婚姻并非儿戏,只有认真地对待婚姻,婚姻才能持续稳定。
李某和杨某于2018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2019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原本预计今年5月举办婚礼,不料杨某突然反悔,双方本来约定日期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天杨某却无故缺席,李某只能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与杨某的婚姻关系。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询问了杨某的意见,杨某表示两人认识时间不长,彼此性格了解不够,自己确实对李某没有感情,也同意离婚。最终,在法官的调解释明下,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这段为期几个月的婚姻划上了一个句号。承办法官表示,当今社会,“闪婚闪离”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但是婚姻不易,结婚需谨慎,草率结婚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伴侣的不负责。
广州婚姻律师认为:李某和杨某的感情基础较为薄弱,在短时间内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在事实上并没有形成稳定的夫妻关系,两人婚后即出现感情问题而要离婚,并且也没有如约举办婚礼,法院应当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广州离婚律师指出:夫妻感情的维护需要经受时间的考验,闪婚往往会造成夫妻感情基础薄弱,而后很快出现问题,因此在这个节奏感很快的社会中,面对婚姻我们也仍然要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全心地去维护,这样的婚姻才能长而远之。
 

上一篇:广州离婚律师:婚前买房婚后才得,财产性质不改变

上一篇:上海离婚律师: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法官说法解纠纷

广州离婚律师微信图标